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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3 09:18 [ ] 浏览次数:

苏国资〔2013〕10号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贯彻《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规范我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特制定《江苏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资委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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