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划定市属企业经营管理“十条红线”
日前,市国资委印发《市属企业经营管理“十条红线”》,在资金出借、对外投资、招标采购、薪酬发放、资产处置、招人用人等方面明确了禁止性行为。要求各市属企业进一步增强规范经营的意识,坚持国企姓“国”,强化“底线”思维,严防触碰“红线”,切实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