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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 聘 公 告

发布日期:2019-09-30 15:40 [ ] 浏览次数:

 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是盐城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出资成立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主要承担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职责,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的;

 2.曾被单位开除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招聘需求表》。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现场报送相关书面材料,由公司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对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通知其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知识等,满分100分。

 2.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在报送材料时进行,复试在笔试后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与感知判断能力,计划执行与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3.符合岗位要求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以面试分确定综合分)。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任一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符合招录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试用与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综合考评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1.2019年9月30日—2019年10月15日应聘人员通过电子信箱报名及对报名材料的审核;

 2.2019年10月21日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

 1.登陆盐城市国资委网站公告栏《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从附件中下载《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于2019年10月15日18:00前,填写完整并发送至615183549@qq.com邮箱(邮件名:姓名-报考岗位),由公司进行资料初审。

 2.初审合格应聘人员,请于10月21日9:00-18:00期间,将填写完整的《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和报名资料,由本人送至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市新都路16号8层816室),并于现场在《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报名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认证的备案表打印稿)、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通知其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6660600

 监督电话:0515-86660601

 附件:1.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招聘需求表.docx

       2. 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盐城市国有资本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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