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肖芳同志任职的批复
盐国资委〔2021〕11号
中共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市属二档企业领导班子副职职务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肖芳同志任盐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通知。
盐城市国资委党委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