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资委关于同意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的通知
盐国资〔2021〕40号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请示》(盐海〔2021〕6号)收悉。经研究决定:
朱素云同志任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姚士界同志任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陈鸣永同志任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免去黄耀家同志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张新华同志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特此通知。
盐城市国资委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