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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26 16:07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反馈意见精神,统一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确立了整改落实不走过场、要见实效的总要求,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我委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把问题整改融入到我委各项工作中,融入到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将整改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着力抓好整改任务的协调、督促、落实。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1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发挥了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内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5月15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形成了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进集中整改。委党委将反馈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11项35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5条。先后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责任处室工作情况汇报,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点对点解决问题,面对面传导压力,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5个问题,32个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3个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监管手段较为单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数字国资”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等最新手段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数字国资”监管平台7月份已竣工验收,在市属及市属区管企业上线试运行,涵盖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统一数据共享中心等系统,进一步提升我市国资信息化监管水平。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展市属(区管)企业借出资金、对外担保专项检查,形成《关于市属(区管)企业借出资金、对外担保专项检查报告》报市政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予以整改。三是完善监督联动机制。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建立市属及市属区管企业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统筹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法院监督、审计监督等,建立有效的监督协同联动和会商机制。

2.关于“企业基金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出台《市属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规范,加强国有企业基金全流程管理。二是积极稳妥开展退出整改。向平衡创业投资基金涉及的相关企业发函,要求其抓紧做好基金退出等工作,各单位已回函,该基金已履行延期手续,并明确了各项目的退出路径和退出时间安排。

3.关于“对已有监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招投标委托中介机构对市属企业财务决算和经营业绩进行专项审计,今年4月各事务所对15户纳入考核的市属及市属区管企业分别出具财务决算审计和经营业绩审计报告,7月份根据审计报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形成考核结果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完成兑现工作。二是督促国发公司按照市属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公司资产出租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招租工作,国发公司9月份修订印发了房产出租管理制度。三是国发公司专题研究房产招租程序问题,5月份国发公司明确在租赁合同到期前1-2个月提前进行下一轮招租,杜绝合同签订日期早于招租公告发布日的现象,对因承租户漏水维修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必须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补偿金额及补偿方式。

4.关于“推动国企改革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举办新《公司法》培训,提高全市国企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推进国有企业治理革新。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2024年联合市委组织部动态审核批复黄海金控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党组织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推动企业立足实际,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完成经理层成员“两书一协议”的签订工作,动态跟踪,加强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充分发挥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作用。督促委派财务部门负责人按月上报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及时完成市国资委交办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对委派财务部门负责人测评工作,8月份根据测评情况以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完成委派财务部门负责人薪酬考核。四是健全外部董事考核和考评工作机制,提升考核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合理量化考核指标,评价结果作为董事续聘或解聘、调整或免职以及薪酬奖惩的重要依据。五是充实外部董事人才储备库,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优化专业结构,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5.关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印发《盐城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国有企业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将推进战略新兴产业纳入2024年度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根据市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市属企业计划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近50个,投资额较2022年度增长78.27%。2024年上半年战略新兴产业营收占比较2022年营收占比增长141%。

6.关于“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国有企业“智改数转网联”,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推荐工作,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市属企业已建成2个智能车间、2个智能绿色工厂,并成功申报1个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新增4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二是开展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利用行动,有力促进了资产合理配置,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三是开展“两非”“两资”清理和亏损企业治理工作,下达企业年度任务目标,将“两非”“两资”清理、亏损企业治理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四是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的意见》,明确增强国有资本活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具体要求。五是摸排建立市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公布“2024年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名单”。

7.关于“对国企债务风险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债务规模总量控制。研究制定各县(市、区)、各市属企业2024年度经营性债务管控目标,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二是持续压降国有企业融资成本、调优负债结构。三是将国企债务管控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的意见》,全面加强各国有企业债券风险管控。五是举办盐城市国有企业项目投资银企推介会,加强与中介机构协调对接,进一步压降债券融资成本。今年1-9月份,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平均票面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20个BP。

8.关于“对企业投资项目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意见的通知》,督促企业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投资质效。二是成立投资项目评审小组,对企业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决策程序,防范投资风险。三是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工作。

9.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6月份专题召开市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措施要求,全力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廉洁风险排查、识别、评估和防范机制,有效识别工作中潜在的廉洁风险,将预防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洁风险。三是邀请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作专题讲座,聚焦最新修订的《条例》的关注点,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责,引导国资系统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是今年5月份组织市属企业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分管负责同志、部门负责人赴盐城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国资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0.关于“机关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刻剖析机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查纠“四风”,利用微信工作群、印制廉洁自律提示卡等方式,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廉洁自律提示,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做到防患未然,确保机关作风持续向好。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作用,每月对统一活动日、党建活动进行考勤。三是从严从实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并明确工作计划。每年结合实际,召开一次企业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全力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工作落地落实。

11.关于“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励和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准发放的奖励、超范围领取的伙食补助费进行退款。二是组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奖励费发放、差旅费有关规定,精准理解奖励费发放的标准和伙食补助费领取的规定。

12.关于“违规列支、超支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学习,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条款,原则上采用“苏采云”采购各类办公用品,加强物品采购报销费用支出审核,杜绝将采购费用直接打款给个人。二是严格按照新盐纺集团申请、国发公司财务部门、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核、委分管领导审签的程序对该笔专项资金严格监管,专款专用,及时支付,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培训预算编制的精准化,并及时上报党委会研究审议。

13.关于“违规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与市双拥办加强对接,2024年开展双拥慰问事宜于9月份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在委机关经费中列支,坚决规范落实双拥慰问工作。

14.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国发公司召开专题剖析会,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内部管理。今年7月份,对两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安排专职司机负责油卡充值管理,及时开具发票入账,杜绝油卡明细账余额与实际余额不一致问题。三是关于加油卡余额不一致问题。经查,巡察期间公司加油卡主副卡明细账余额与卡内实际余额一致,但与财务账上“预付账款—IC卡加油”的余额减去当期已加油未开票部分的余额不一致,差额为5760.19元。原因为:2021年7月份前公司无专职司机,办公室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2020年12月份充值4000元、2021年7月份充值4000元使用完后未及时到中石化全额开具发票核销,截止到2021年11月有5760.19元发票未开,巡察组指出问题后,已于2024年7月份指定相关人员补开了油卡发票,核销油卡主副卡明细账余额与实际余额差额。

15.关于“公务卡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卡持卡情况,机关人员已全部办理公务卡,并明确出差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加强对机关人员差旅费的报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16.关于“费用报销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季度结算印刷费、复印费、办公用品等费用,及时结算报销,杜绝集中报支。

17.关于“费用支出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印刷费用报销管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对2022年6月报销印刷费缺少事前审批手续事项作了情况说明。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杜绝无审批手续报支情况。二是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目前出差用车均附平台用车申请单,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18.关于“评审费发放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评审、讲课等劳务费发放的通知》,按照规范程序,计算评估专家评审工作量,提供评审专家完整身份资料,完善评审费报销手续。今年1-9月份,我委邀请9名专家,对3个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评审,严格按照工作量计算评审费,并在报销时附专家身份资料,规范报销程序。

19.关于“固定资产入账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相关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将相关固定资产明细补记到账目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盘底,健全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20.关于“学习不主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从4月份开始,每次召开委党委会都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认真制定《市国资委党委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月确定一个集中学习主题。严格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2024年度学习专题完成率达100%。

21.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各议事决策主体权责明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严格按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

2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上半年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机制,每月指导督促市属企业报送意识形态问题清单和工作月度报告,强化排查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23.关于“保密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密宣传。在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全体人员会等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保密意识。二是完成机要室改造并已投入使用。三是健全机关保密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委机关保密工作检查。四是举办市直国资系统保密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提升全员保密工作水平。

2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市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市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对市属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定责明责、履责考责、问责追责上的最新要求,明确了市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对市属企业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应该“干什么”、落实责任应该“怎么干”、“怎么评价、谁来评价”和“干不好怎么办”作了进一步规范。二是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对市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

2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制定机关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实施方案,督促各支部严格按计划落实。二是今年5月份组织了对各支部会议记录本的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要求。三是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提升述职评议工作的质效。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二是召开委党委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红脸出汗、揭短亮丑”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各支部均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27.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机关及国发公司将每月收缴党费作为每月统一活动日的规定动作,按月组织收缴党费,并做好相关台账登记。

28.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从市属企业中选拔优秀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建立企业财务审计专业人才库,实施市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二是出台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建设,明确要求深入了解掌握优秀年轻干部的现实表现、发展潜力、群众口碑等情况,条件成熟的重点关注、加紧培养、及时使用。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拔干部,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四是坚持树牢择优晋升导向,优化各类人员晋升门槛条件,事业单位2名表现优秀的年轻同志岗位提升专业技术岗级别。

29.关于“干部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期上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参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运维、经营性债务统计调查审计查账、为市国资委企业派出企业董事、财务部门负责人提供教育培训等服务。二是完成2名机关兼职人员的兼职清退工作,目前不存在违规企业兼职现象。三是机关人员布局逐步优化,将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实施轮岗交流,其中1名年轻的正科职干部提拔交流;2名副科职级干部主持处室工作。四是严格执行编制管理规定。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调整,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人员主要从事负责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的运维、全市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的统计调查和审计查账等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30.关于“对企业干部选任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二档企业领导班子副职任免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选拔任用市二档企业班子副职和市一档企业中层干部审批备案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市属企业上报备案的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拔干部。二是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强化干部审批备案管理,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其职级不予认可。三是指导督促市属企业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

31.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加强人事档案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已对2021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进行回头看。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程序,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坚决落实“凡提四必”。四是逐步补齐相关人员重要档案资料。常态化更新干部调整、工资审批表、职务任免表等材料档案,进一步提高重要档案质量。目前整理档案25卷,全面提升干部档案管理质效。

32.关于“整改成效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党纪学习教育要求,抓好各项规定动作的落实,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出台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属企业公开招聘面试评委库,对市属企业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督导市属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中层干部备案制度,扩大干部审批备案范围,对拟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档案进行审核把关,规范企业选人用人行为。三是根据《盐城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市属企业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向省国资委报送我市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责工作开展情况。四是严格报销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推动解决改革遗留问题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会同市信访局、人社局积极做好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国发公司做好房改确权相关工作。三是7月份召开了市属企业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暨业务培训,邀请市信访局有关领导作信访工作专题培训。四是根据市领导会办意见已化解众想集团工伤人员信访事项。

2.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及时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三是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力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已组织前三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召开了两次安全形势研判会。四是邀请省安全专家作《凝心聚力协同共治--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五是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六是会同工会联合会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职工安全素养。七是组织安全条线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通过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安全生产演练、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强化岗位锻炼,不断增强业务能力,争取获得有关资质。

3.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召开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会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将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制定《盐城市国资委党委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将监督指导国企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纳入其中。四是认真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充分利用好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工作,助推我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目标不变,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握反馈问题的本质,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推进巡察整改。对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但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扭住不放、持续督办,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三)坚持劲头不松,强化成果运用。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强化担当、改进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党的建设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把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作为评判标准,持续巩固、深化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在后续工作中继续抓好建章立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8195089;邮政信箱: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8922室,邮编224000;电子邮箱:ycgzw8922@163.com。


中共盐城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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